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现将本批次工伤认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27日,如对以下工伤认定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向我局反映,电话:0375-5161205、0375-5151115。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申请人 | 单位名称 | 诊断情况 | 受伤害诊断概要 | 适用条款 | 认定意见 |
1 | 李有杰 | 男 | 个人 | 河南先锋煤业有限公司 | 左侧尺桡骨远端骨皮质不规则,骨折可疑,左侧腕关节周围软组织损伤。 | 2025年11月3日10点30分左右,河南先锋煤业有限公司维修工李有杰在采面回风巷撤照明灯时不慎绊到碎煤渣导致李有杰摔倒,事故发生后紧急通知机运队负责人,随后负责人给队长联系,李有杰由队长开车送往至郏县太朴寨骨伤医院进行救治,郏县太朴寨医院DR诊断报告结果为:左侧尺桡骨远端骨皮质不规则,骨折可疑,左侧腕关节周围软组织损伤。 | 第十四条第(一)项 | 予以认定 |
2 | 魏晓峰 | 男 | 单位 | 郏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事务中心 | 损伤。 | 2026年1月19日19点30分左右,郏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事务中心员工魏晓峰根据单位值班安排到达郏县住建局院内值夜班。因当天下雪,走到办公楼前台阶处上坡时不慎滑倒,魏晓峰摔倒后躺在地上暂缓片刻,后自行起身前往15楼值班室给股长打去电话说明情况,股长联系当日带班领导,由带班领导拨打120急救电话,将魏晓峰送至郏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被郏县人民医院诊断为:损伤。 | 第十四条第(一)项 | 予以认定 |
3 | 李亚娟 | 女 | 单位 | 郏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左足骰骨撕脱骨折。 | 2026年1月4日10点30分左右,郏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职工李亚娟从郏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六楼创新服务中心办公室走步梯前往七楼办公室与同事对接工作,对接完工作后李亚娟返回办公室途中行至楼道处不慎踩空,导致李亚娟左脚崴伤,事故发生后李亚娟由同事开车送回家中修养。2026年1月5日早,李亚娟发觉左脚受伤处有肿痛发紫的情况并且较前一天疼痛加重,于是李亚娟在同事的陪同下前往郏县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拍片检查,郏县第二人民医院DX影像检查报告单结果为:左足骰骨撕脱骨折。 | 第十四条第(一)项 | 予以认定 |
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20日
豫公网安备 410425020001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