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现将本批次工伤认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20日,如对以下工伤认定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向我局反映,电话:0375-5161205、0375-5151115。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申请人 | 单位名称 | 诊断情况 | 受伤害诊断概要 | 适用条款 | 认定意见 |
1 | 高扬 | 男 | 单位 | 河南先锋煤业有限公司 | 左胫腓骨骨折。 | 2025年10月17日16点左右,河南先锋煤业有限公司调度室主任高扬陪同安检科人员下井确认上级公司查出的隐患地点,为了及时清除上级公司指出的隐患,调度主任高扬在行走至主井底附近处不慎滑倒,事故发生后调度室副主任侯XX安排安监科副科长苏XX将高扬从井下背出,升井后由同事李XX将高扬送至郏县人民医院救治,被郏县人民医院诊断为:左胫腓骨骨折。 | 第十四条第(一)项 | 予以认定 |
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10日
豫公网安备 410425020001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