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现将本批次工伤认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13日,如对以下工伤认定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向我局反映,电话:0375-5161205、0375-5151115。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申请人 | 单位名称 | 诊断情况 | 受伤害诊断概要 | 适用条款 | 认定意见 |
1 | 李东军 | 男 | 个人 | 平顶山广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宏宇顺达(天津)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 1.左下肢胫骨平台骨折、2.多处浅表挫伤。 | 2025年8月6日10点30分左右,平顶山广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派至宏宇顺达(天津)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员工李东军驾驶一辆轻型厢式货车在运送货物途中行驶至首都环线高速公路密云方向232公里+500米附近与一辆重型仓栅式半挂货车相撞,事故发生后李东军被120送往至廊坊爱德堡医院救治,被廊坊爱德堡医院诊断为:1.左下肢胫骨平台骨折、2.多处浅表挫伤。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交警七支队廊坊大队出具的第1393051202500005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冬军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 第十四条第(一)项 | 予以认定 |
2 | 苗刚 | 男 | 单位 | 郏县公安局广天派出所 | 损伤疼痛,腰骶横突骨折,气滞血瘀证。 | 2026年1月19日17点30分左右,郏县公安局广天派出所职工苗刚值班期间从办公室到院里食堂吃饭的路上因下雪路滑走到办公楼前楼梯处不慎脚滑摔倒,事故发生后苗刚在同事协助下挣扎起身后给所长李XX打电话说明情况,随后所长安排辅警张XX将苗刚送往至郏县人民医院救治。2026年3月7日苗刚到郏县中医院复查时诊断为:损伤疼痛,腰骶横突骨折,气滞血瘀证。 | 第十四条第(一)项 | 予以认定 |
3 | 陈玱 | 男 | 单位 | 郏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左侧第7.8.9肋骨骨折,2、胸部损伤。 | 2026年4月3日9点20左右,郏县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师陈玱在天润环保项目工地9号房测量基坑里的柱子时不慎摔倒,事故发生后陈玱虽有不适但一直坚持工作到14点时疼痛加剧无法坚持,在同事的催促下陈玱自行前往郏县中医院进行治疗,被郏县中医院诊断为:1、左侧第7.8.9肋骨骨折,2、胸部损伤。 | 第十四条第(一)项 | 予以认定 |
4 | 李长兴 | 男 | 个人 | 河南广通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2.21.31冠折、21.22根折、41牙震荡。
| 2024年10月19日18点左右,李长兴在河南广通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里站在货车上扶模板时因模板位置不对,行车在调整模板位置时李长兴不慎从货车上摔落,事故发生后同事喊来车间主任杨鹏毫和经理仝灿洋,经理仝灿洋开车将李长兴送往至郏县人民医院救治,被郏县人民医院诊断为:12.21.31冠折、21.22根折、41牙震荡。
| 第十四条第(一)项 | 予以认定 |
5 | 张书晓 | 女 | 单位 | 新城中学 | 腰椎骨折L3。 | 2026年1月20日8点左右,郏县新城中学德育处职工张书晓前往综合办公楼检查卫生情况,走到综合办公楼前的台阶处因雪天路滑不慎摔倒。事故发生后张书晓腰部疼痛难忍无法站立,周围同事将张书晓搀扶起来,校领导安排谷XX开车将张书晓送往至郏县妇幼保健院救治,被郏县妇幼保健院诊断为:腰椎骨折L3。
| 第十四条第(一)项 | 予以认定 |
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30日
豫公网安备 410425020001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