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现将本批次工伤认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7月6日,如对以下工伤认定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向我局反映,电话、
0375-5161205、0375-5151115。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申请人 | 单位名称 | 诊断情况 | 受伤害诊断概要 | 适用条款 | 认定意见 |
1 | 兰静宾 | 男 | 个人 | 河南四通实业有限公司 | 右肱骨远端外侧髁籽骨?撕脱骨片? | 2024年7月18日18点左右,兰静宾在河南省郏县冢头镇的焦平高速新襄段A匝道11号墩桥处给工人安排工作时不慎绊到钢筋头导致兰静宾摔倒受伤,事故发生后兰静宾觉得问题不大便自行回到项目部休息。7月19日早上兰静宾发觉胳膊疼痛难忍,于是告知王XX,由王XX安排司机将兰静宾送往郏县人民医院救治,被郏县人民医院诊断为:右肱骨远端外侧髁籽骨?撕脱骨片? | 第十四条第(一)项 | 予以认定 |
2 | 任青立 | 男 | 个人 | 用人单位:平顶山鸿源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用工单位:郏县景昇煤业有限公司 | 1.腰2椎体压缩性骨折、2.左侧腰1、2椎体横突骨折、3.头皮裂伤。 | 平顶山鸿源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派至郏县景昇煤业有限公司工作的员工任青立2025年3月10日4点左右在郏县景昇煤业有限公司井下21区顶板处打锚杆时被顶部掉落的石头砸伤,事故发生后周围工友们立刻将任青立用矿车送往至井上地面并联系平顶山鸿源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老板杨XX,由老板杨XX将任青立送往至郏县中医院进行救治,被郏县中医院诊断为:1.腰2椎体压缩性骨折、2.左侧腰1、2椎体横突骨折、3.头皮裂伤。 | 第十四条第(一)项 | 予以认定 |
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26日
豫公网安备 41042502000146号